
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团队正在推进南新制药(688189)投资者索赔案件信康优配,尚未参加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。
一、南新制药涉嫌违规情况
2025年9月30日晚,南新制药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《立案告知书》(编号:证监立案字0132025024号)。因公司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。
同日,南新制药公告《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》,4.8亿元并购,34天后计划流产。虽然公司公告表示是因为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的可行性、交易方案的核心条款等进行了多次论证和磋商,但最终未能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。
但是公司被证监会调查,根据规定,公司同样不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。
公开数据显示,南新制药2024年营收仅2.63亿元,同比大幅下滑近六成;归母净利润亏损3.57亿元,同比降3183.79%。2025年上半年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,实现营收6184.63万元,同比下降71.28%;归母净利润亏损4000.23万元,同比降幅达493.23%。
公司2020年在科创板上市公司,自2021年开始,公司近利润一直亏损。2023年-2025年期间,公司更是进行了多次会计更正,我们将进一步关注公司后续情况。
展开剩余52%基于《证券法》第八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信康优配,因虚假陈述(信息披露违规)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,范围包括投资差额、佣金、印花税损失等。
二、关于索赔条件
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认为,暂定在2025年9月30日(含当日)之前买入南新制药股票,并且在2025年10月9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股的投资者,可提起索赔(最终索赔条件以证监会处罚认定和法院认定为准)。
三、索赔流程与材料准备
1、基本流程:
联系律师登记索赔意向、确认索赔条件。
提交股票交易对账单(需证券公司盖章)、签署律师合同等材料。
律师审核后起诉至法院。
等待判决或调解后获赔,获赔后支付律师费。
2、所需材料:
股票交易对账单(涵盖首次买入至打印日的记录,证券公司盖章)。
股票账户信息确认单(证券公司盖章)。
身份证复印件。
签署律师合同、委托书等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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